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翔安区(古属泉州府同安县)是福建省厦门市所辖的一个区,2003年10月19日翔安区正式挂牌成立,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最前沿,位于厦门市东部、以北,东北与泉州市接壤,南部隔海与厦门岛、金门岛相望,居厦漳泉闽南“金三角”中心地带。2003年09月,厦门市区划调整,原同安区一分为二,拆为同安区和翔安区,翔安半岛正式交权于厦门市,翔安半岛与厦门岛之间的海域自古名曰 浔江港,是大船进入同安东咀港的主要通道。全区三面环海,海域面积134平方公里(厦门344平方公里),占全市39%,海岸线长75公里。翔安区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,厦门市东部,北纬24°32′~24°50′,东经118°10′~118°27′。东、北面与泉州南安市交界,西面与同安区接壤,南面隔海与厦门岛、金门岛相望。大陆东西端跨度最长约17公里,南北端跨度最长约33公里。翔安气候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,用5天平均气温小于10℃为冬季、大于22℃为夏季、两者之间的为春秋季的标准划分,翔安区春季约有97天(2月11日~5月18日),夏季有152天(5月19日~10月17日),秋季有87天(10月18日~次年1月12日),冬季有29天(1月13日~2月10日)。其中夏季长达5个月,冬季只有1个月。